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09年卷三第91题)
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09年卷三第91题)
admin
2014-12-09
33
问题
关于乙对该玉石所有权的取得和交付的表述,下列选项正确的是:(2009年卷三第91题)
选项
A、甲、乙的买卖合同生效时,乙直接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B、甲、乙的借用约定生效时,乙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C、由于甲未将玉石交付给乙,所以乙一直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
D、甲通过占有改定的方式将玉石交付给了乙
答案
B,D
解析
①《物权法》第23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基于法律行为的动产物权变动,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若未完成交付,不发生动产物权变动。交付是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要件。交付有四种方式(现实交付、简易交付、指示交付、占有改定),在买卖合同中采取任何一种交付方式都可以导致动产所有权的移转。②动产买卖合同中,如果买受人于订立买卖合同之前已经直接占有该动产,买卖合同生效之时,买受人即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这种取得动产所有权的交付方式称为简易交付。《物权法》第24条规定:“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依法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效力。”这是关于简易交付的规定。甲、乙并未采用简易交付,买卖合同生效之时,乙并未取得该玉石的所有权,故A选项错误。③《物权法》第27条规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这是关于占有改定的规定。占有改定包含两个约定:第一个约定,动产所有权移转的约定;第二个约定,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成立委托、保管、租赁、承揽、借用等占有媒介关系,受让人基于该占有媒介关系取得动产的间接占有,以代替现实交付。本题中,甲向乙提出借用玉石把玩几天,乙表示同意,此时双方已经以占有改定的方式完成了交付,乙自此时取得玉石所有权。故B选项正确;C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J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督促程序的适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2004年3月4日清晨,吴某发现一头怀胎的母牛躺在自家的院子内,经仔细辨认,确信该牛并非同村人所饲养,便将该牛拴在自家院内,并向人打探失主,未能寻找到牛的主人。后吴某看到这头牛即将临产,便对此牛精心饲养,添加许多精制食料。母牛分娩时出现难产,危及母牛和牛犊
周某与妻子庞某发生争执,周某一记耳光导致庞某右耳失聪。庞某起诉周某赔偿医药费1000元、精神损害赔偿费2000元,但未提出离婚请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甲企业申请破产,被法院受理,召开了债权人会议,经申请进入重整程序,债权人乙企业在重整计划中作出了免除债务人乙企业30%的债务的承诺。重整期间,甲企业重新掌握了企业的运营,但是并没有明显起色,重整计划眼看得不到执行,乙企业向人民法院请求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人
下列关于人民法院的执行,说法正确的是哪些?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由乙公司支付使用费100万元。后甲公司转让的技术被确认为系侵犯丙公司的技术秘密而取得,为此发生纠纷。经查,乙公司对此并不知情。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选项中哪些是当事人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享有的民事诉讼权利?()
某甲向人民法院起诉某乙违约,某乙的父母提出某乙患精神病,无缔约能力,要求宣告某乙为无行为能力人,人民法院正确处理方法是______。
蓝天公司和白云公司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后因合同纠纷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下列关于仲裁程序的表述正确的是哪项?()
甲与乙于1998年结婚,2002年甲用自己的房屋公积金购买了一套住房供两人居住,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所有权人为甲。2007年4月,甲起诉要求与乙离婚。在离婚案件审理期间,甲于2007年5月与丙签订了房屋出售合同,将所购房屋出售给了丙。丙在查验了甲的房屋产权证
随机试题
正常骨盆,其骶耻内径的值应为下列哪项
NADH呼吸链的组成不包括
买断式回购与质押式回购的最主要区别是标的物所有权是否转移。()
在思想观点上与他人的思想观点一致,将自己所认同的思想和自己原有的观点、信念融为一体,构成一个完整的价值体系称之为()
材料:某校初一年级有位叫小光的学生,经常迟到、旷课、上游戏厅,甚至打架、敲竹杠,学习成绩就更不说了,门门功课挂红灯,尽管老师多次教育,仍不见好转,还是经常旷课、打游戏,向同学借钱,同学不借就打同学,以至班里同学见了他都躲得远远的。虽然偶尔也有进步,但没过
“一手画方,一手画圆,始不能成”,这说明了()
学校对高中生可以进行的处分有()。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不得辞退公务员的情形有()。
【B1】【B8】
Go(围棋)isanancientAsiangame.Inrecentyears,computerexperts,particularlythose【C1】______inartificialintelligence,hav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