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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欣美容医院在为青年女演员欢欢实施隆鼻手术过程中,因未严格消毒导致欢欢面部感染,经治愈后面部仍留下较大疤痕。欢欢因此诉诸法院,要求欣欣医院赔偿医疗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该案受理后不久,欢欢因心脏病急性发作猝死。网络名人洋洋在其博客上杜撰欢欢吸毒过量致死。下
欣欣美容医院在为青年女演员欢欢实施隆鼻手术过程中,因未严格消毒导致欢欢面部感染,经治愈后面部仍留下较大疤痕。欢欢因此诉诸法院,要求欣欣医院赔偿医疗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该案受理后不久,欢欢因心脏病急性发作猝死。网络名人洋洋在其博客上杜撰欢欢吸毒过量致死。下
admin
2015-04-23
15
问题
欣欣美容医院在为青年女演员欢欢实施隆鼻手术过程中,因未严格消毒导致欢欢面部感染,经治愈后面部仍留下较大疤痕。欢欢因此诉诸法院,要求欣欣医院赔偿医疗费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该案受理后不久,欢欢因心脏病急性发作猝死。网络名人洋洋在其博客上杜撰欢欢吸毒过量致死。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4年试卷三第22题)
选项
A、欣欣医院构成违约行为和侵权行为
B、欢欢的继承人可继承欣欣医院对欢欢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C、洋洋的行为侵犯了欢欢的名誉权
D、欢欢的母亲可以欢欢的名义对洋洋提起侵权之诉
答案
D
解析
首先,选项A考查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一方面,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可知,本题中,欣欣医院与欢欢之间形成了医疗合同法律关系,在其手术过程中未严格消毒致欢欢面部感染时,可认定欣欣医院的行为不符合与欢欢订立的整容合同的目的,应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面,根据《侵权责任法》第2条的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民事权益,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可知,本题中,欣欣医院在实施手术过程中致欢欢面部感染,留下较大疤痕,侵害了欢欢的生命健康权,应承担侵权责任。据此,选项A正确。
其次,选项B考查了精神损害赔偿金请求权的继承。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8条第2款的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可知,本题中,欢欢已经就精神损害赔偿金将欣欣医院诉诸法院,因此,欢欢的继承人可继承欣欣医院对欢欢支付的精神损害赔偿金。据此,选项B正确。
再次,选项C考查了名誉权。所谓名誉权,是指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可知,侵犯名誉权的形式主要表现为侮辱和诽谤。本题中,欢欢死亡的原因为心脏病死亡,但洋洋在博客杜撰欢欢的死因为吸毒过量致死,构成对欢欢的诽谤,侵害了欢欢的名誉权。据此,选项C正确。
最后,选项D考查了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的权利。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8条第1款的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7条规定:“自然人因侵权行为致死。或者自然人死亡后其人格或者遗体遭受侵害,死者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列其配偶、父母和子女为原告;没有配偶、父母和子女的,可以由其他近亲属提起诉讼,列其他近亲属为原告。”可知,本题中,在欢欢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消灭,欢欢的母亲作为其近亲属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而非以欢欢的名义对洋洋提起侵权之诉。据此,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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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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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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