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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2000年2月起,甲某与乙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五次,共窃得财物价值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同年10月甲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2001年3月案发后,甲某主动交代曾在1993年元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一辆,价值1500元
2000年2月起,甲某与乙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五次,共窃得财物价值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同年10月甲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2001年3月案发后,甲某主动交代曾在1993年元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一辆,价值1500元
admin
2009-03-10
23
问题
2000年2月起,甲某与乙某结伙盗窃,先后共同作案五次,共窃得财物价值25000元,销赃后得赃款9000元,二人平分。同年10月甲单独作案一次,窃得现金5000元。2001年3月案发后,甲某主动交代曾在1993年元月单独作案,窃得摩托车一辆,价值1500元。在追究甲某和乙某的刑事责任时,下列关于甲某和乙某对何种数额负责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某盗窃合计31800元
B、乙某盗窃25000元
C、甲某盗窃30000元
D、乙某盗窃12500元
答案
B,C
解析
甲某与乙某结伙盗窃五次价值25000元由二人共同负责,此外,甲某还应当对其单独在 2000年10月的5000元盗窃案负责,但其在1993年元月实施的盗窃价值1500元的摩托车的行为因已经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而不应再要求其对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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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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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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