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一综合性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8年6月发生的下列事项,请按业务顺序分析流转税的处理(计算过程及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 当月按分期收款合同应取得销售款60000元,月底仍未支付; (2) 2008年1

admin2010-01-21  31

问题 A公司为一综合性的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2008年6月发生的下列事项,请按业务顺序分析流转税的处理(计算过程及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1) 当月按分期收款合同应取得销售款60000元,月底仍未支付;
(2) 2008年1月销售货物30000元,发货的同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月初因质量问题被退回,已经按规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 本月购进原材料15000元用于企业新办公楼的工程建设;
(4) 将自产的卷烟1箱用于本企业对外营业的大酒店,卷烟的生产成本5200元,市场零售价 8500元;
(5) 将上月外购的用于生产高档化妆品的普通化妆品(购进价4000元)用于职工福利。

选项

答案(1) 分期收款销售,应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无论是否收到货款均应依法纳税。应计销项税额60000÷1.17×17%=8717.95(元); (2) 销售货物因质量问题发生退货的,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应当由购买方向其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作为销售方的A公司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冲减当月的销项税额30000×17%=5100(元); (3) 购进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4) 自产产品用于非应税项目的应当视同销售,按不含税的市场零售价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 增值税销项税额=8500÷1.17×17%=1235.04 (元) 消费税计算: 单位售价8500÷1.17÷250=29.06(元)<50元,从价税率为30%,应纳消费税=8500÷1.17× 30%+150=2329.49(元); (5) 外购货物用于职工集体福利的,应当做进项税额转出。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4000×17%=680(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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