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5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通过互联网借贷平台“宜房贷”的介绍,与B建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4%,1年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
2015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通过互联网借贷平台“宜房贷”的介绍,与B建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4%,1年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
admin
2019-01-19
30
问题
2015年3月5日,A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通过互联网借贷平台“宜房贷”的介绍,与B建筑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该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总额为2亿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利率为年利率24%,1年应付利息在发放借款之日预先一次从借款本金中扣除;借款期满时一次全额归还所借款项;借款用途为用于S房地产项目(以下简称S项目)开发建设;A公司应当按季向B公司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和借款资金使用情况;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按借款总额支付1%的违约金。
在A公司与B公司签订上述借款合同的同时,B公司与A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B公司与A公司签订的抵押合同约定:A公司以正在建造的S项目作为抵押,如果A公司不能按时偿还借款或不能承担违约责任,B公司有权用抵押的S项目变现受偿。
B公司依照约定于2015年3月6日向A公司发放借款,并从发放的借款本金中扣除了1年的借款利息。借款期限届满,A公司无法清偿借款本金,B公司委托某中介机构调查发现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某将借款资金用于购置海外私人游艇。B公司遂向人民法院以A公司、“宜房贷”和宋某作为共同被告起诉。
B公司提起是诉讼请求如下:
(1)A公司返还本金2亿元,按照年利率24%支付逾期利息和违约金。
(2)“宜房贷"平台对A公司的所欠的全部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3)A公司法定代表人宋某承担挪用资金部分的清偿责任。
经查:A公司实际投入S项目的资金为15000万元,挪用资金3800万元;S项目经评估后的可变现价值为3500万元;S项目建设取得了一切合法的批准手续,但在抵押时未办理抵押登记。
要求:根据上述事实及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B公司是否可以将宋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B公司可以将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宋某列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根据规定,企业名义借贷实际用于个人,出借人请求将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列为共同被告或者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个人名义借贷实际用于企业。出借人请求企业与个人共同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EO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时,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下列有关承担民事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在票据和结算凭证上,不得更改的项目是()。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免征土地增值税的有()。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违约责任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是()。
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职权中()不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上市公司收购行为完成后,下列情形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会议表决的下列事项中,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且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的有()。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
2010年1月8日,A以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不抵债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1月21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指定了管理人,并发出公告,要求甲公司的所有债权人在5月21日之前申报债权。在申报债权到期日前,A申报到期债权1000万元,其中:欠债8
随机试题
驾驶机动车看到路边有这种标志时怎样行驶?
正常人血清总钙浓度的参考范围是
我国新生儿败血症多见的病菌是
关于投标报价,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系一家上市公司,2017年至2019年对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公司)投资业务的有关资料如下:(1)2017年1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该股权转让协议规定:甲公司收购A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权,收购价款为2
物流服务现状分析包括自我服务水平分析和竞争对手服务水平分析。
教育既与社会有内在联系,又具有相对独立性。()
之所以要坚持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根本上是因为()。
甲和乙两人在一条长150米的直线道路上往返跑步。已知甲的速度为4米/秒,乙的速度为6米/秒,现他们分别从道路的两端出发,则当两人第五次相遇时,经过的时间为()。
在结构化分析方法中,描述信息在软件系统中流动与处理的图形工具为【】。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