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1980年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1980年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0-12-30
16
问题
1980年年初,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1996年年末,张某因酒后驾车致人重伤。两案在2007年年初被发现。关于张某的犯罪行为,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应当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和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数罪并罚
B、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D、不应当追究任何刑事责任
答案
C
解析
张某强奸某妇女并将其杀害,构成强奸罪与故意杀人罪,数罪并罚。该强奸罪不具有从重处罚情节,故法定最高刑为10年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时效为20年。根据《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本案中,1980年至1996年经过了16年,在新罪发生时,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还没有过,而强奸罪的追溯时效已经过,不能再追究其强奸罪的刑事责任。另外,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在时效期内因又犯交通肇事罪而重新计算,即从1996年开始重新计算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从1996年年末到2007年案发经过了11年,故意杀人罪的追溯时效没有经过,因此,依然要对其故意杀人行为追究刑事责任。
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交通肇事致1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这里并没有加重处罚情节,故法定最高刑为3年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87条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为5年。从1996年年末到2007年案发经过了11年,故2007年年初发现该交通肇事罪时已经过追诉时效,对张某的交通肇事行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A、B、D项说法错误,C项说法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A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2010年真题)根据专利法规定,下列情形可以授予专利权的是()。
甲将一批货物存放在乙的仓库,之后丙因甲拖欠其15万元货款,强行将该批货物拉走抵债。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情形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是()。
甲因涉嫌受贿被逮捕,在受讯问时如实供述了受贿罪行,并举报同监室的一名犯罪嫌疑人企图脱逃,经查证属实。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简述债权的概念和特征。
简述抵押权与质权的区别。
A公司分立为B、C两公司,约定由B公司继受A公司的全部债权,由C公司承担A公司的全部债务。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关于正当防卫,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关于减刑的限度条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某省高院下文称,为了本地经济发展,对高学历经济犯罪的罪犯适用减刑、假释,可以从宽掌握,给予优待。这违反了()
随机试题
证券经营机构可分为()。
下述属于B细胞淋巴瘤的有()(2004年)
A、毛果芸香碱B、阿托品C、卡巴胆碱D、美卡拉明E、毒扁豆碱胆碱酯酶抑制药
男,13岁,因外伤致前牙折断,冠缺2/3,检查X片示已作完善根管治疗,叩(-),松(-),断面在龈上,此时最适宜作何种修复
29岁女性。原发不孕,自述自幼瘦弱,平时月经欠规律,2~5d/30~60d,最近感觉低热乏力。检查子宫未产型中位,不活动,双附件索条增粗,为确诊生殖器结核,下列检查和分析哪项不正确
背景:A公司承建的城市高架桥长1.68km,共35跨,桥梁距地面净空最高处9m,为双幅式桥面。上部结构为跨径30m的T形预制梁,先简支后连续的结构形式;下部结构为灌注桩接墩柱、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盖梁。受所属快速路的通车限制,桥梁工程施工工期为180d。项
流动资产周转率反映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其影响因素有()。Ⅰ.营业收入Ⅱ.营业利润Ⅲ.流动资产Ⅳ.财务费用
旅客办理了住宿手续,就意味着双方的合同关系成立,饭店自然就负有保障旅客财产安全的责任,应采取各种措施避免失窃、火灾、毁损等现象发生。()
进入壁垒又称进入门槛,是指产业内已有厂商对准备进入或正在进入该产业的新厂商所拥有的优势,或者说是新厂商在进入该产业时所遇到的不利因素和限制,形成进入壁垒的原因主要有()。
HowtoBeaGoodConversationalistAgoodconversationalistcanconnectwithpeopleandmakethemfeel(1)______.(1)______Tob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