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

admin2014-03-17  42

问题 2011年6月30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法律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35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修改后的个税法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法作如下修改:第三条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修改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这是自1994年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以来第3次提高个税免征额,2006年,免征额从每月800元提高到1600元;2008年,免征额从1600元提高到2000元。此次修法涉及的减税额是最大的一次。2011年4月,初次审议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将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000元,将现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个税税率,由9级超额累进修改为7级超额累进。6月27日,个税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将超额累进第1级税率由5%修改为3%。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从政治常识角度看,这表明(    )。

选项 A、全国人大常委会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B、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制定法律的权力
C、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决定权
D、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答案B

解析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经常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常设机关。具有两个显著特征:(1)拥有相当大的权力。根据宪法的规定,行使立法权,决定国家的重要问题,任免和决定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监督国家机关工作,并行使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2)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结合起来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但同时必须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接受它的监督。它不具有超越全国人大的权力。材料表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制定法律的权力,故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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