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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述军人叛逃罪的犯罪构成及认定。
论述军人叛逃罪的犯罪构成及认定。
admin
2022-03-17
24
问题
论述军人叛逃罪的犯罪构成及认定。
选项
答案
军人叛逃罪,是指军职人员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1)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军事利益和国(边)境秩序。 军人不同于普通公民,保卫社会主义祖国的安宁和维护祖国的尊严,是军人神圣的职责。军人叛逃的犯罪行为严重违背了军人的职责,危害了国家和国防的安全,必须依法惩处。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者在境外叛逃的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 叛逃境外,是指行为人以背叛祖国为目的,从境内叛逃至境外的行为,既包括通过合法手续出境而叛逃的,也包括采取非法手段出境而叛逃的情形。叛逃至外国驻华使馆、领馆的,应以叛逃境外论。在境外叛逃,是指行为人以背叛祖国为目的,因履行公务出境后擅自离队或者与派出单位和有关部门脱离关系,并滞留境外不归而叛逃。叛逃行为必须发生在履行公务期间,并且必须危害了国家军事利益才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军人。即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和其他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叛逃行为,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结果,却希望或者放任这一危害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必须具有背叛国家的目的。行为人是否具有背叛国家的目的,应以其出逃的原因以及在境外的行为来分析认定,认定其有背叛国家的目的。 (5)认定。①本罪与本法第109条叛逃罪的法规竞合问题。 本法对军人叛逃罪和第109条的叛逃罪的规定存在部分法规竞合关系,即本法第109条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叛逃罪的规定可以包括一部分军人叛逃罪。当军人叛逃时,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军人叛逃罪论处。 ②区分本罪与逃离部队罪的界限。 军人叛逃罪与逃离部队罪都有离队不归的行为,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A.军人叛逃罪侵害的是国防安全秩序,而逃离部队罪侵害的是兵役秩序。B.军人叛逃罪的行为人必须逃亡到境外,而逃离部队罪的行为人并不要求逃往境外。C.主观方面,军人叛逃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背叛国家的目的,而逃离部队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仅有逃避服兵役的目的。 军人叛逃到境外的行为本身必然包含了逃离部队、逃避服兵役的行为,因此在适用法律上,应根据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以军人叛逃罪论处,不能再定逃离部队罪实行数罪并罚。 ③区分本罪与投敌叛变罪的界限。 军人叛逃罪与投敌叛变罪都有叛变的行为,在定罪上可能发生混淆。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点:A.军人叛逃罪侵害的是国防安全秩序,而投敌叛变罪所侵害的是国家安全秩序。B.军人叛逃罪表现为出逃到境外,叛逃后并不一定投靠具体的机构、组织,即使投靠也不是投靠敌对的机构、组织,而投敌叛变罪则不一定逃到境外,但必须有具体的投靠对象,而且这些投靠对象必须是敌对的国家、集团、机构、组织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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