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对企业收入扣除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对企业收入扣除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admin
2009-11-23
34
问题
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下列对企业收入扣除的说法不正确的是哪些选项?
选项
A、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利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应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C、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D、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不应计入纳税所得额
答案
A,D
解析
《企业所得税法》第46条规定:“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故A项不正确。第 14条:“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故B项正确。第9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故C项正确。第11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故D项不合法。依题意,AD项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5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二人绑架丙,丙家人交付50万元赎金。甲为灭口执意要杀掉丙,乙认为丙家人已交赎金,杀之不义,坚决反对。遂在甲动手杀丙时,乙与丙联手将甲杀死。乙丙杀死甲的行为性质如何?
属于下列哪些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某市第二发电厂三期扩建工程需占本市有机化工厂原全部场地,双方达成协议:第二发电厂依法拨用场地中的2566亩用于有机化工厂整体搬迁建设用地。而某市郊区财政局依据土地局批复和财政部《关于银行扣缴耕地占用税拖欠税款通知》的规定,作出对有机化工厂现实际占用的257
2000年田某向原国家专利局申请A发明专利,次年4月与胡某签订“关于创办B厂协议书”。在田某不知情的情况下,2002年4月20日某区工商局根据胡某的申请向胡某颁发了B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胡某为法定代表人。2003年5月11日,某区工商局根据B厂的申请注销了
程序性没收、迫缴的范围是: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刑法》第384条第1款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含义,解释为如下三种情况:(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其他单位使用的;(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其
关于唐律中保辜制度的解释正确的是()
有关公务员所受处分的表述,正确的有:
2003年6月,某市政府某部门按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采购电脑设备,该项目是该政府财政部门和某部门确定的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试点项目。为保证试点的成功,成立了由财政部门、某部门及专家组成的招标协调小组,负责确定采购方式、推荐招标代理机构、研究招标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孙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孙某在劳动时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对孙某应当如何处理?()
随机试题
某专利申请涉及一种塑料瓶,其申请日是2017年12月2日,优先权日是2017年6月9日。下列哪些属于该申请的现有技术?
根据流动资产的________,将流动资产归结为货币类、实物类、债权类和其他流动资产四种类型()
产后10天,左乳胀痛发热,查体:体温38.7℃,左乳外上象限皮温升高,红肿,有压痛,肿块约5cm×5cm大小,中心有波动感。最恰当的治疗方法是
患者,男性,55岁,1周前心前区剧烈疼痛,随后心悸、气促,当时未就诊,现疑诊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肌梗死时,最先恢复正常的心肌酶是
药物杂质限量检查的结果是1ppm,表示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的服务对象仅限于企业集团成员,不允许从集团外吸收存款。()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使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销售价格(市场价格)均不含增值税额,甲公司2008年发生的部分交易或事项如下:(1)6月2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A产品,合同约定:该批产品的销售价格为600万元,货
最初几天的新生儿或哭或安静,可以称为()。
Lazinessisasin,everyoneknowsthat.Wehaveprobablyallhadlecturespointingoutthatlazinessisimmoral,thatitiswast
A、Theclimate.B、One’ssocialposition.C、Thematerialsavailable.D、Familysize.D细节题。选项A,B,C都是文中提到的决定人们住什么样的房子的因素,只有D未被提到。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