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2013年4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 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向
2013年4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 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向
admin
2014-03-26
30
问题
2013年4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出票后2个月付款、金额为20万元的商业汇票,该汇票载明丙公司为付款人,丁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
乙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戊公司,但未记载背书日期,戊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债务只有15万元为由拒绝承兑。
戊公司拟行使追索权实现自己的票据权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戊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权的截止时间为( )。
选项
答案
戊公司应当自被拒绝承兑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3年11月15日之前向乙公司追索
解析
商业汇票中,持票人对出票人、承兑人“以外”前手的追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行使。本题中,戊公司于2013年5月15日向丙公司提示承兑时被丙公司拒绝承兑,戊公司应当自被拒绝承兑之日起6个月内,即2013年11月15日之前向乙公司追索。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44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企业对一条生产线进行更新改造。该生产线的原价为120万元,已提折旧为60万元。改造过程中发生支出30万元,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15万元。该生产线更新改造后的成本为()万元。
企业为扩大销售市场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记入()科目。
下列经济业务,应计入财务费用的有()。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9月发生部分经济业务如下:(1)2日,外购原材料一批,取得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取得运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运费为2万元,增值税税额为0.18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1年甲公司发生如下销售业务(假定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1)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售价为500万元,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300万元。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5%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21年甲公司发生如下销售业务(假定均符合收入确认条件):(1)1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售价为500万元,该批商品实际成本为300万元。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5%
力源公司2016年12月31日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为200万元,已提坏账准备30万元,应付票据的账面余额为70万元,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余额为30万元。该企业2016年12月31日资产负债表中应收票据项目的金额为()万元。
某企业2015年发生的费用有:车间管理人员工资60万元,车间设备计提折旧100万元,车间设备日常修理费用25万元,行政管理部门办公费10万元。则该企业当年应该记入“制造费用”科目的金额为()万元。
甲企业的注册资本为600万元,2006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产品销售收入46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400万元。(2)产品销售成本3800万元,营业1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和教育费附加6万元。(3)销售费用140万元,其中广告费用
(2005年考试真题)某球员转会国外一家俱乐部,在出境时,税务机关以其尚未结清应纳税款,又未提供担保为由,通知海关阻止其出境,税务机关的做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左半结肠癌伴急性肠梗阻原则上应
临床新生儿生理性体重减轻常见于出生后
不属于胎盘分泌的激素是
男性,30岁,酒精烧伤面部2天,面积3%,深Ⅱ度,局部肿胀明显女性,55岁,右小腿开水烫伤2周,深Ⅱ度3%,创面感染
下列哪一项不属于资本市场的特点?()
通过获取作业现场信息,实时地进行作业核算,并把结果与作业计划有关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及时提出控制措施。这种生产控制方式是()。
两种完全正相关的股票组成的证券组合不能抵销任何风险。()
被告人郑某因贪污罪被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决后被告人没有上诉,检察机关也没有抗诉,该中级人民法院遂在抗诉、上诉期满后第二天报请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此时,省高级人民法院不得作出哪种处理?()
设f(x)=
Itisnaturalforyoungpeopletobecriticaloftheirparentsattimesandtoblamethemformostofthemisunderstandingsbet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