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admin2022-01-21  26

问题 2012年10月26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律师法》进行了修订。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案卷材料
B、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
C、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泄露商业秘密的言论除外
D、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国家法律工作人员

答案C,D

解析 《律师法》第34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故A项正确。第33条规定,律师担任辩护人的,有权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会见在押或者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故B项正确。第37条规定,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律师在法庭上发表的代理、辩护意见不受法律追究。但是,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除外。故C项错误,不包括泄露商业秘密。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可见,律师并非国家法律工作人员(当然公职律师例外)。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T32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