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王某欲外出打工,出发前,将房屋出租给赵某,并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允许合同有效期间。赵某可以与人分租房屋。同时,王某将一玉佛交由其兄长杜某保管。 王某离开家后,杜某因急用钱,便谎称该玉佛为自己所有,将其卖给了收藏商孙某,得款30000元。随后孙

admin2015-09-16  20

问题 案情:王某欲外出打工,出发前,将房屋出租给赵某,并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中允许合同有效期间。赵某可以与人分租房屋。同时,王某将一玉佛交由其兄长杜某保管。
    王某离开家后,杜某因急用钱,便谎称该玉佛为自己所有,将其卖给了收藏商孙某,得款30000元。随后孙某向张某借款40000元,该玉佛押给张某,并约定若孙某到期不回赎,玉佛归张某所有。
    在王某外出期间,赵某发现王某的房屋内没有空调便与王某沟通欲安装一空调,王某同意。居住一段日子后,赵某发现王某的住房有倒塌危险。赵某遂请施工队修缮施王某的房屋,并与施工队口头约定,施工费用待王某回来后由王某付款。后因空调爆炸,飞溅物砸伤了前来探访赵某的黄某,经鉴定为一级伤残。同时,王某的房屋有一角被炸飞,并且赵某房内的一些贵重物品多为损毁。
    问题:
杜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

选项

答案杜某与孙某之间的买卖合同效力待定。因为杜某对玉佛无处分权,属于出卖他人之物。 根据《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为出卖人杜某将王某的玉佛以自己的名义出卖给孙某,杜某并没有处分权而实施了处分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无权处分的行为效力待定,故该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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