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2002年4月20日在某工地正常施工时,被从高处滑落的脚手架钢管撞坏右脚,造成伤残,经有关部门鉴定后协商,2002年5月15日达成协议,用工单位同意一个月内支付给张某15万元赔偿,并报销首次住院治疗费,同年6月5日用工单位给张某6万元;6月20日张某向

admin2014-03-03  27

问题 张某2002年4月20日在某工地正常施工时,被从高处滑落的脚手架钢管撞坏右脚,造成伤残,经有关部门鉴定后协商,2002年5月15日达成协议,用工单位同意一个月内支付给张某15万元赔偿,并报销首次住院治疗费,同年6月5日用工单位给张某6万元;6月20日张某向用工单位送去催要赔偿余款的信件,用工单位以经营困难为由未能继续履行协议内容。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案的诉讼时效从2002年4月20日起算
B、该案的诉讼时效从2002年5月15日起算
C、该案的诉讼时效从2002年6月15日起算
D、该案的诉讼时效从2002年6月20日起算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诉讼时效制度”,详见教材P29~31。本题为诉讼时效制度的知识应用题。正确选择本题的关键是确定诉讼时效的类型和受害人利益受到侵害的时间。本题中的张某右脚造成伤残后,经鉴定已经达成协议,用工单位同意一个月内支付给张某15万元赔偿,并报销首次住院治疗费。此时,人身伤害的赔偿问题已经解决圆满。现在的问题是用工单位同意一个月内支付给张某15万元赔偿金没有按照约定给付,超过约定给付的时间,张某的利益受到侵害。所以该案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不是从身体受伤的时间(2002年4月20日)起算,而是应当从超过约定给付的时间2002年6月15日起算:因此,正确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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