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张某与某饭店总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由总公司为其支付工资(总公司所在地为上海,张某实际工作的饭店在北京)。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张某提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签的请求,饭店人事部表示同意并答复张某过1个月后来办手续。1个月以后,张某到饭店要求办理
张某与某饭店总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由总公司为其支付工资(总公司所在地为上海,张某实际工作的饭店在北京)。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张某提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签的请求,饭店人事部表示同意并答复张某过1个月后来办手续。1个月以后,张某到饭店要求办理
admin
2017-05-10
32
问题
张某与某饭店总公司签订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由总公司为其支付工资(总公司所在地为上海,张某实际工作的饭店在北京)。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的1个月,张某提出合同到期后不再与饭店续签的请求,饭店人事部表示同意并答复张某过1个月后来办手续。1个月以后,张某到饭店要求办理调离手续时,人事部负责人却突然提出:“要调走可以,但必须交齐后3年的培养费1200元,然后才给办理调动手续。”张某认为,与饭店签订的是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自己既没有经过饭店培训,又没有提前解除合同,饭店收取培训费是非法的。而饭店根据其制定的《饭店员工须知》第18条“凡到饭店工作的人员至少应服务5年……”的规定认为:张某与饭店签订的2年劳动合同虽然已到期,但至少还应与饭店续签3年的劳动合同,如果张某不再为饭店服务,则应赔偿饭店培训费1200元。饭店强行收取培训费的做法,张某无法接受,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要求给予公正处理。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小题:
下列关于人事部负责人的说法中,正确的观点是( )。
选项
A、人事部负责人要求合同期限延续到5年的说法正确,但不得要求支付培训费
B、人事部负责人不得要求张某支付培训费,但可以拒绝为其办理人事档案调转手续
C、人事部负责人的说法错误,其不能要求张某支付培训费,应为其办理调转手续
D、人事部负责人按照《饭店员工须知》的要求执行,其做法符合规定
答案
C
解析
根据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即行终止,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延长劳动合同期限。本案中张某与饭店签订的劳动合同2年期限届满,张某有权依法终止劳动合同,饭店应为张某办理调离手续,不得为张某设定新的义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xu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初级经济法基础题库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初级经济法基础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贷记卡持卡人选择最低还款额方式用卡的,不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
某企业2008年度白有生产用房原值5000万元,账面已提折旧1000万元。已知房产税税率为1.2%,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扣除比例为30%。该企业2008年度应缴纳的房产税为()万元。
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是()。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是()。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是()。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自行申报纳税时在中国境内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应纳税所得的,其纳税地点的选择是()。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
根据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支票、本票、汇票的区别是什么?
随机试题
简述颈丛皮支分布。
(2013年第178题)应用高选择性迷走神经切断术治疗十二指肠溃疡病,手术时注意保留
刑事违法性是犯罪概念的三个基本特征中的本质特征。 ( )
关于定期租船合同与航次租船合同的比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补报。
脑部受到重击后人就会失去意识。有人因此得出结论:意识是大脑的产物,肉体一旦死亡,意识就不复存在。但是,一台被摔的电视机突然损坏,它正在播出的图像当然立即消失,但这并不意味着正由电视塔发射的相应图像信号就不复存在。因此,要得出“意识不能独立于肉体而存在”的结
[2008年10月]
数据库系统的核心部分是()。
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是( )。
Accordingtothenewsitem,whatisPresidentObamapushingf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