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教育法规的效力?试论述教育法规效力的主要内涵。

admin2014-10-31  21

问题 什么是教育法规的效力?试论述教育法规效力的主要内涵。

选项

答案教育法规的效力问题,是指法律在什么时间和在什么地域、对什么人有效的问题,即法律规范在时间、地域、对象等方面的效力问题。明确教育法规的效力,是正确执行教育法规的必要条件。 (1)时间效力 时间效力是指教育法规生效、终止生效的时间。教育法规的时间效力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则: 第一,法规公布时间和法规到达时间并用的原则:除法规明文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或另立施行时间外,多以到达当地的时间为该地发生效力的时间。 第二,新法废除旧法的原则:新法一经施行,旧法即失去效力。 第三,法规不溯既往的原则:教育法规仅适用于公布以后社会生活中发生的事实,对于法规公布以前发生的事实不能适用。 (2)地域效力 地域效力也称为空间效力,是指教育法规所适用的地域范围。 教育法规的地域效力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中央国家机关发布的教育法规一般均适用于全国各地。 第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发布的教育法规适用于各该管辖的地区。 第三,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有时发布仅适用于全国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别地区、本行政区的某一个或某几个特别地区的教育法规。 (3)人的效力 人的效力是指教育法规对适用对象的规定。教育法规对于本国公民,不论其在国内还是在国外,除法规有明文规定的以外均有约束的效力。对于侨居的外国人,除法规明文规定或依照国际惯例不适用于外国人以外,也都有约束力。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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