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下列人员中,在就职时应当进行宪法宣誓的有( )。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下列人员中,在就职时应当进行宪法宣誓的有( )。
admin
2017-10-16
28
问题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下列人员中,在就职时应当进行宪法宣誓的有( )。
选项
A、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部长
B、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C、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计
D、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全权代表
答案
A,B,D
解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第2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根据《宪法》第62条第(五)项的规定,全国人大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各部部长人选,因此教育部部长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宪法宣誓,A项正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22条第1款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和罢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和检察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因此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是北京市人大常委会任免的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宪法宣誓,B项正确。根据《宪法》第67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因此驻外全权代表应当进行宪法宣誓,D项正确。C项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会计不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任命的,不需要进行宣誓。C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xN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在形式意义上,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宪法属于()。(2011年单选22)
2004年宪法修正案,增加“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意义何在?
汉律规定的徒刑有()。
按照中国古代“准五服以制罪”的刑法原则,相对于侵犯一般人而言,法律对侄子殴打叔父行为的处罚()。(2008年单选40)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实施“登闻鼓”上诉直诉制度的有()。
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表述正确的有()。(2012年多选46)
我国《刑法》第358条规定“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某地检察机关在办理一起涉嫌组织同性恋卖淫案时,将法律规定的“他人”理解为既指女性,也包括男性。这一解释属于
()作为元朝建立以前最为重要的法律形式,以其原始性和刑罚残酷性而著称,对元朝的立法也产生了很大影响。
国家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基本政策是
法律体系是一个重要的法学概念,人们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来理解、解释和适用这一概念,下列关于法律体系的表述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铣削刀具齿槽时,分齿夹角要求主要是为了保证被加工刀具的齿槽角几何精度。()
我国新闻单位后勤管理改革应该实现一种转变,即实现()
痉挛性瞳孔缩小时,错误的是()
隐孢子虫在人体主要寄生部位是
黄曲霉毒素B1在365nm紫外线照射下,呈现()荧光
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成桩轴线的位置偏差不得超过()mm.单排桩的轴线偏差不得超过10mm。
监理工程师在审批工程延期时应遵循的原则是()。
利华新型材料公司生产航空工业所用的一种特殊材料,该材料生产分为两个步骤:先将化工原料制成颗粒材料,然后将颗粒材料制成板材。颗粒材料和板材都包括白色和灰色两个品种。公司设有两个基本生产车间,一车间生产颗粒材料,二车间生产板材。一车间生产耗用的原材料一次投入
公司因其章程规定的决议事由出现或者因股东会议决议而解散的,应当成立清算组,成立清算组的日期是()。
下列哪个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不由选举产生( )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