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下列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说法,错误的是( )。

admin2016-05-24  26

问题 根据我国担保法律制度,下列关于抵押权实现的说法,错误的是(    )。

选项 A、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拍卖该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
B、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抵押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
C、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若抵押物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的先后顺序清偿
D、抵押物折价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权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答案D

解析 AD两项,《担保法》第53条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BC两项,《担保法》第54条规定,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按照以下规定清偿:
①抵押合同以登记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②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的,该抵押物已登记的,按照抵押物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未登记的,按照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抵押物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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