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共谋强奸丙,两人到丙的住所对其实施了强奸。事后,甲趁丙不注意之机,将丙的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中甲的行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admin2022-11-28  21

问题 甲、乙共谋强奸丙,两人到丙的住所对其实施了强奸。事后,甲趁丙不注意之机,将丙的钱包拿走。关于本案中甲的行为,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甲和乙成立盗窃罪的共同犯罪
B、甲单独对自己的盗窃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C、甲的行为只构成盗窃罪
D、甲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和强奸罪,应实行数罪并罚
E、甲的行为只构成强奸罪

答案B,D

解析 乙与甲在盗窃上没有意思联络,没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故不是共犯,A项错误。甲在强奸丙后,偷拿丙的财物,单独构成盗窃罪,B项正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行为人实施伤害、强奸等犯罪行为,在被害人未失去知觉,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不敢反抗的处境,临时起意劫取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抢劫罪实行数罪并罚;在被害人失去知觉或者没有发觉的情形下,以及实施故意杀人犯罪行为之后,临时起意拿走他人财物的,应以此前所实施的具体犯罪与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据此可知,C项错误,D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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