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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 2012年3月10日,陈某为购买房屋,以其自有的另一套房产和一辆汽车作抵押向A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3月20日对房产抵押办理了登记,但汽车抵押未作登记。3月12日,陈某又以该汽车作为抵押向其朋友乙借款30万元,并于3月15
【案情】 2012年3月10日,陈某为购买房屋,以其自有的另一套房产和一辆汽车作抵押向A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3月20日对房产抵押办理了登记,但汽车抵押未作登记。3月12日,陈某又以该汽车作为抵押向其朋友乙借款30万元,并于3月15
admin
2019-06-18
14
问题
【案情】
2012年3月10日,陈某为购买房屋,以其自有的另一套房产和一辆汽车作抵押向A银行贷款200万元,双方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并于3月20日对房产抵押办理了登记,但汽车抵押未作登记。3月12日,陈某又以该汽车作为抵押向其朋友乙借款30万元,并于3月15日办理了抵押登记。4月10日,陈某再次以其自有的专利权作质押与B银行签订了100万元的专利权质押合同,但并未办理登记。现在所有的债务已届履行期,但陈某未按约定还款。
【问题】
B银行对陈某的专利权是否享有质权?请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B银行对陈某的专利权不享有质权。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专利权质押,双方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结合本案例,陈某与B银行只是订立了书面合同,并没有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故B银行对陈某的专利权不享有质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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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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