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教师因与学校领导发生矛盾,继而怀恨在心,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对于该教师的做法,其所在的学校可以给予( )

admin2020-02-03  25

问题 某教师因与学校领导发生矛盾,继而怀恨在心,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对于该教师的做法,其所在的学校可以给予(    )

选项 A、管制或拘役
B、行政处罚
C、行政处分或解聘
D、追究刑事责任

答案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2)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3)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对于题干中某老师的做法,其所在的学校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tC4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