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admin2014-01-15  23

问题 关于单位犯罪,下列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选项 A、单位犯罪包括故意的单位犯罪和过失的单位犯罪
B、私营、合伙企业也可成立单位犯罪
C、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D、对于单位犯罪,原则上除了处罚单位本身,还要处罚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即对单位犯罪一律实行双罚制

答案D

解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不是所有的单位进行的犯罪都构成单位犯罪,只有《刑法》明确规定单位可以成立此罪的,才成立单位犯罪。单位必须具有一定资格,即依法成立具有合法经营、管理范围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而独资、私有企业单位只要具有法人资格就可成立单位犯罪。A项大部分单位犯罪为故意犯罪,个别单位犯罪为过失犯罪,如《刑法》第135条第1款的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工厂、矿山、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主观方面是过失。这就是过失的单位犯罪。所以A项是正确的。B项因为有法人资格的私营、合伙企业也可成立单位犯罪,故为正确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可知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依照刑法有关个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因此,对于C项的情形属于以个人犯罪论处。D项表述的是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对单位犯罪,我国《刑法》采取的是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例外的处罚原则,如违法运用资金罪、强迫职工劳动罪等单位犯罪,《刑法》仅规定由直接负责人员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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