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私法的两种调整方法,即冲突法调整和实体法调整这两种调整方法,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

admin2016-01-28  32

问题 关于国际私法的两种调整方法,即冲突法调整和实体法调整这两种调整方法,下列哪一项是错误的?(    )

选项 A、在解决某一民事法律关系时,两者是相互排斥的,只能使用其中一种调整方法,而不能同时使用,但就法律适用而言则是相辅相成的
B、随着国际关系的发展,出现了一些调整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的国际条约,因此冲突规范发挥作用的范围逐渐缩小,其终将完全为国际条约所取代
C、冲突法调整存在其局限性,如无法使当事人预见法律行为的后果,反致、公共秩序保留等法律制度的使用削弱了冲突规范的效力,使冲突规范最初指引的法律得不到适用,可能导致案件判决结果的不同;而直接调整即统一实体规范调整方法也面临缔约国数量、缔约内容范围等方面的制约
D、在解决同一涉外民事关系时,一般情况下,有统一实体规范就适用统一实体规范,只有在没有统一实体规范时才适用冲突规范

答案B

解析 国际私法的调整方法分为冲突法调整和实体法调整,前者通过在国内立法或国际条约中制定法律适用原则进行调整,后者则通过制定统一实体规范,直接规定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方法进行调整,两者相辅相成。A项、C项和D项都是对这两种调整方法的正确阐述。目前虽然国际条约的制定有了很大发展,然而条约的局限性使得冲突规范仍发挥很大的作用。只要世界上还有不同国家存在,只要各国法律还没有完全一致,冲突规范就有其存在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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