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张某从汽车销售商乙处购买了一辆由汽车生产商甲生产的某品牌家用轿车。2019年8月1日,张某携家人外出度假。张某在高速公路以130km/h(超过了高速公路的限速,但该车设计的最高时速为240km/h)的速度驾驶该车。为了避免一个意外情况的发生

admin2021-02-27  21

问题 2018年7月,张某从汽车销售商乙处购买了一辆由汽车生产商甲生产的某品牌家用轿车。2019年8月1日,张某携家人外出度假。张某在高速公路以130km/h(超过了高速公路的限速,但该车设计的最高时速为240km/h)的速度驾驶该车。为了避免一个意外情况的发生,张某欲紧急刹车减速,结果刹车失灵,车失控撞到路边,张某及其家人受重伤,车严重损毁。后经查明,该车刹车失灵系乙试车过程中造成的。张某及其家人提起诉讼,请求赔偿。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如果张某以抵押贷款的方式购得该车,车辆毁损时,尚在抵押期间,银行债权余额为50万元;事故发生后张某取得保险公司支付的汽车毁损赔偿金40万元(车辆残值为0),人身伤害赔偿金15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选项 A、银行自车辆抵押登记之日起取得抵押权
B、银行自车辆抵押合同生效之日起取得抵押权
C、银行无权就张某所取得的保险赔偿金优先受偿
D、银行就张某取得的保险赔偿金优先受偿的数额为50万元
E、银行就张某取得的保险赔偿金优先受偿的数额为40万元

答案B,E

解析 选项A、B,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之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选项C、D、E,抵押权具有物上代位效力,但张某的人身伤害赔偿金并非针对抵押物的赔偿金,不属于代位物,银行就该“15万元”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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