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试根据这一规定,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具体内容。

admin2014-12-09  6

问题 我国《宪法》第67条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六)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试根据这一规定,分析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具体内容。

选项

答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分为法律监督权和对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两类。在法律监督权范围内,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撤销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在对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其他由全国人大产生的中央国家机关都有权进行监督。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1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国务院及其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书面质询案;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常委会会议上,就本单位职权范围内事项向常委会作工作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对法律实施工作进行考察的执法检查。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guj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