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发行了股票,并已上市。依据法律规定,该公司不可以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是( )

admin2016-10-26  34

问题 某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发行了股票,并已上市。依据法律规定,该公司不可以收购本公司股票的情形是(    )

选项 A、为提高本公司股票市场价格而收购本公司股票
B、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收购本公司股票
C、为奖励公司有突出贡献的人员而收购本公司股票向其派发
D、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答案A

解析 根据《公司法》第142条的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  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fCn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