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admin2016-02-28  24

问题 论述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

选项

答案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是合同效力的体现,为一时的抗辩权、延缓的抗辩权。它包括: (1)同时履行抗辩权: ①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债务; ②合同中未约定履行顺序; ③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债务或未按照约定适当履行债务; ④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义务。 (2)顺序履行抗辩权(又叫“先履行抗辩权”或“后履行抗辩权”): ①由同一双务合同产生互负债务; ②债务的履行有先后顺序; ③应先履行的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 ④应当履行的债务有履行的可能。 (3)不安抗辩权: ①适用于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 ②后履行的一方当事人的债务未届清偿期; ③后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 ④后履行债务的一方未履行或提供担保。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dLG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题库成考专升本分类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