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银行2008年第二季度吸收存款3000万元,取得贷款利息收入200万元,从事贴现业务收入15万元,从事信托贷款取得服务费10万元,办理结算业务取得手续费收入4万元;本期受托贷款业务,收到该业务贷款利息100万,并收取受托贷款的服务费10万元。则该商业

admin2009-01-24  30

问题 某商业银行2008年第二季度吸收存款3000万元,取得贷款利息收入200万元,从事贴现业务收入15万元,从事信托贷款取得服务费10万元,办理结算业务取得手续费收入4万元;本期受托贷款业务,收到该业务贷款利息100万,并收取受托贷款的服务费10万元。则该商业银行第二季度应向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为(  )万元(含受托贷款业务)。

选项 A、10
B、10.70
C、16.59
D、16.95

答案D

解析 金融业的征税范围包括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信托业和其他金融业务;贷款包括一般贷款和转贷外汇。一般贷款指除转贷外汇外的其他贷款,如自有资金贷款、信托贷款、典当、票据贴现等。金融企业承办委托贷款业务,营业税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代委托方收讫贷款利息的当天。营业税=(200+15+10+4+10)×5%+100×5%=16.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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