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包括A、B、C三个分项工程,合同工期6周。工期每提前一周奖励1.5万元,每拖后一周罚款2万元。各分项工程的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如图3-1所示。表中粗实线表示计划进度,进度线上方为每周计划完成工作量(单位:100m3):粗虚线表示实际进度,进度线上方为每

admin2009-05-04  26

问题 某工程包括A、B、C三个分项工程,合同工期6周。工期每提前一周奖励1.5万元,每拖后一周罚款2万元。各分项工程的计划进度和实际进度如图3-1所示。表中粗实线表示计划进度,进度线上方为每周计划完成工作量(单位:100m3):粗虚线表示实际进度,进度线上方为每周实际完成工作量(单位:100m3)。该工程为单价合同,按周结算。三个分项工程计划单价分别为200元/m3、180元/m3、160元/m3。实际结算过程中,分项工程A单价上涨10%;分项工程B单价与计划相同,但在第六周承包商获得索赔款1.4万,工期补偿0.5周(已含工程量增加引起的工期补偿);分项工程C单价减少10元。
   
   [问题]
1.计算各分项工程的每周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并将结果填入表3-3中(索赔当周支付,工期奖罚竣工周处置)。

2.计算整个工程每周投资数据,并将结果填入表3-4中。

3.分析第4周末和第6周末的投资偏差和进度偏差(用投资表示)。  

选项

答案1.各分项工程的每周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实际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计算结果见表3-13。 [*]   上表中部分数据的计算过程如下:   B工作:第6周已完工程计划投资:2×100×180=36000(元)=3.6(万元);第7周已完工程投资计划:5.4×4-5.4-5.4-5.4-3.6=1.8(万元)(拟完工程计划投资=已完工程计划投资)。   C工作:第8周已完工程实际投资:2×100×150=30000(元)=3,3-3=0(万元),其中扣减的 3万元系:工期延后了两周(由第6周拖延到第8周),工期补偿了0.5周,实际应罚工期1.5周,1.5×2=3(万元)。   2.整个工程每周投资数据计算结果见表3-14。 [*] 3.第4周末投资偏差:30.6-28.8=1.8(万元),即投资增加了1.8万元。 第4周末进度偏差:37.4-28.8=8.6(万元),即进度拖后8.6万元。 第6周末投资偏差:44-41=3(万元),即投资增加3万元。 第6周末投资偏差:49.2-41=8.2(万元),即进度拖后8.2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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