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依据职责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临督检查,( )。

admin2012-10-17  32

问题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依据职责可以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临督检查,(    )。

选项 A、有关部门在进行临督检查之前必须征得财政部门同意或批准
B、有关部门临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
C、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后所出具的监督检查结论,需交财政部门存档备案
D、有关部门应尽利利用其他部门临督检杏后所出具的检查结论,避免重复查账

答案B,D

解析 《会计法》第33条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等部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前款所列监督检查部门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后,应当出具检查结论。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已经作出的检查结论能够满足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履行本部门职责需要的,其他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加以利用,避免重复查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X6V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