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5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6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

admin2020-03-30  24

问题 我国境内某居民企业(以下称“该企业”)在A国设立一分公司(以下称“境外分公司”),2015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14.29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0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4.29万元。2016年该企业境内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境外分公司税后所得14万元,已在该国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该企业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25%,境外分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0%。(2017年)
2016年度汇总纳税时,境外分公司所得实际抵免的所得税税额是(         )万元。

选项 A、6.00
B、5.00
C、3.25
D、3.00

答案B

解析 2016年度境外分公司所得在我国的抵免限额为5万元,实际在境外缴纳企业所得税6万元,超过抵免限额,按限额5万元抵免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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