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双方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合同文本》(2018年版)签订了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中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取土场开始清表取土填筑路基,当取土场取深3m后发现下面是岩石和不

admin2022-03-24  18

问题 某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施工单位,双方按《公路工程标准施工合同文本》(2018年版)签订了施工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施工中承包人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取土场开始清表取土填筑路基,当取土场取深3m后发现下面是岩石和不能用作填土的不良土,承包人只能另选取土场,运距增加2km,加修便道2km,这样造成该施工单位运输负担沉重,进度受到影响,成本费用大量增加。承包人就此提出增加费用的索赔要求。
    事件2:承包人在进行通道涵施工时,发现合同文件中技术规范与图纸对涵台背回填的规定不一致。技术规范中规定涵台背回填宽度为100cm,回填料为塑性指数不大于12的黏性土。而图纸中规定涵台背回填宽度为200cm,回填料为天然砂砾。承包人认为投标报价是按技术规范进行的,根据技术规范施工符合合同要求;而建设单位认为按图纸施工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且技术规范和图纸是由建设单位提供的,在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下应由建设单位解释。
    问题:
针对事件2,如果该项目施工合同中未规定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应按哪一方的观点执行?为什么?

选项

答案如果合同中未规定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应按承包人的解释即技术规范的规定来执行。因为该合同为格式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技术规范和图纸是由业主方提供的,因此在出现矛盾时,应按承包人的理解来执行。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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