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案例分析第79~82题)甲物流公司负责乙食品厂食品的仓储与配送。2011年6月,甲物流公司员工肖某前往丙超市送货,途中因担心堵车来不及接小孩放学,便给自家保姆董某打电话,让董某代其接小孩,董某应允。董某在去接肖某小孩的路上不小心撞伤许某,许某花

admin2013-10-26  12

问题 (2011年案例分析第79~82题)甲物流公司负责乙食品厂食品的仓储与配送。2011年6月,甲物流公司员工肖某前往丙超市送货,途中因担心堵车来不及接小孩放学,便给自家保姆董某打电话,让董某代其接小孩,董某应允。董某在去接肖某小孩的路上不小心撞伤许某,许某花费医药费1.5万元。肖某按时将货送至丙超市,卸货之时,突然从楼上掉下一个烟灰缸,将肖某头部砸伤,送至医院花费医药费若干。后经查,当日该楼上住户大部分家中无人,有可能致害的只有两家且家中均有人,但这两家人都不承认是自己的责任,又无法证明自己没有责任。3天后,顾客杨某在丙超市购买了一盒由乙食品厂生产的豆制品,全家人食用后发生了严重腹泻,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经检验,该豆制品细菌严重超标。后查明,该豆制品系甲物流公司在丁仓库仓储过程中,由于仓库停电导致冰柜不制冷,使豆制品腐败变质,但甲物流公司送往丙超市验货时尚难以分辨。
董某与肖某之间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     )。(2011年案例分析第79题)

选项 A、劳动关系
B、代理关系
C、劳务关系
D、承揽关系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点是法律关系的判断。肖某与董某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肖某:雇主,董:保姆。肖某:接受劳务;董某:提供劳务。本案中肖某与董某不属于劳动关系,因为劳动关系必须有一方是单位,且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本案中肖某与董某也不属于代理关系,因为代理关系属于受人之托,替人办事,须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方发生法律行为;本案肖某与董某也不属于承揽关系,因为承揽关系是定作人向承揽人交付物件,承揽人向定做人交付所完成的工作成果。因此本题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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