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李某2010年在国内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30000元,在A国和B国各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80000元,已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李某上述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admin2019-04-04  21

问题 中国公民李某2010年在国内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30000元,在A国和B国各取得一次性服装设计收入80000元,已在A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15000元、B国缴纳了个人所得税20000元。李某上述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元。

选项 A、4800
B、5200
C、8800
D、7400

答案C

解析 国内部分应纳税=[30000×(1-20%)×30%-2000]=5200(元);国外部分应纳税=[80000×(1-20%)×40%]-7000=18600(元),A国应补缴,B国不补但也不可与A国弥补。因此,刘某以上收入在中国境内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200+18600-15000=8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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