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新加坡乙公司(买方)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中国甲公司发货后,以传真的形式将提单发出,待新加坡乙公司付款、中国甲公司收到汇款通知副本后,再将正本提单交付给新加坡乙公司。合同签订后,中国甲公司委托美轮公司承运,美轮公司签发了一套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新加坡乙公司(买方)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中国甲公司发货后,以传真的形式将提单发出,待新加坡乙公司付款、中国甲公司收到汇款通知副本后,再将正本提单交付给新加坡乙公司。合同签订后,中国甲公司委托美轮公司承运,美轮公司签发了一套
admin
2015-10-13
48
问题
中国甲公司(卖方)与新加坡乙公司(买方)签订了一份钢材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中国甲公司发货后,以传真的形式将提单发出,待新加坡乙公司付款、中国甲公司收到汇款通知副本后,再将正本提单交付给新加坡乙公司。合同签订后,中国甲公司委托美轮公司承运,美轮公司签发了一套一式三份的“凭新加坡乙公司指示”的提单。货物运抵新加坡 后,买方未依协议给中国甲公司付款,却在未取得正本提单的情况下,要求美轮公司向其交付货物,并保证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任何后果,于是美轮公司放货,致使中国甲公司钱货两空,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选项
A、承运人无单放货,应承担赔偿责任
B、本案所涉提单标明“凭新加坡乙公司指示”,所以新加坡乙公司可以在没有正本提单的情况下提货
C、指示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
D、作为提单持有人的中国甲公司可以凭其所持有的提单要求承运人赔偿
答案
A,C,D
解析
本案所涉提单标明“凭新加坡乙公司指示”,可见本案所涉提单是指示提单。学理上一般认为指示提单和不记名提单具有物权凭证的性质,所以C正确。由于提单是承运人交付货物的凭证,承运人在目的港应向提单持有人或合法受让人交货。。无论指示提单是凭谁指示,承运人均有义务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如果承运人没有凭正本提单交付货物则应承担赔偿责任,所以A、D正确,B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SBt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区城管大队与交通协管员在整治奥运场馆周边环境中,发现张某的汽车违章停放,于是交通协管员杨某在张某的汽车前挡风玻璃上粘贴了违法停车告知书,告知书上有杨某签名。事后,张某按照违法停车告知书的要求到某区交通支队的执法站接受了处罚。张某对处罚决定不服,欲申请行政
7岁的果果是某小学一年级的小学生,果果父母离异,父母离婚时约定果果和母亲王某一起生活.父亲李某一次付给王某果果的抚养费10万元,李某不再负担果果的任何费用。李某送果果上学途中,果果看到同学小华后与小华打闹,李某认为小孩子不需要管束太多,就任他们嬉戏,果果不
为独自继承父亲财产,甲从外国邮寄一盒涂有毒药的巧克力给在中国国内的弟弟乙。但寄出后甲又良心发现,打电话告诉了弟弟真相。调查表明,甲打电话时,巧克力已经到达中国。对于此案:()
甲化工企业分立为乙企业和丙企业,分立前,甲企业因为超标排放废气造成污染损害,应向受害人王某承担支付赔偿金的责任,甲企业还与了企业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甲企业应按合同约定向丁企业销售化工产品,甲企业分立时与丁企业约定,乙企业和丙企业各自向丁企业承担50%的销售
下列哪种情形不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法院在审理二审案件时的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李某是一名出租车司机,李某投保了车辆责任险,李某某日醉酒驾车,横穿马路将行人秦某撞残,秦某起诉李某,要求李某承担赔偿责任,李某败诉,保险公司应支付:()
在某县人民法院审理某甲的抢劫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本案被告人不仅有起诉书中所指控的抢劫行为,而且还涉嫌另两起盗窃案件。为此,检察机关要求延期审理,以便对此进行补充侦查。则下列关于补充侦查说法正确的是:
某县工商局认定王某经营加油站系无照经营,予以取缔。王某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在该局作出维持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取缔决定。关于此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二第85题)
甲某欲投资某饭店的加层扩建项目。加层扩建部分双方四六分成。虽然加层扩建并不违法,但办理饭店加层扩建手续需要经有关城建规划部门的批准。该饭店的经理乙某称有办法办理加层手续,但需要费用。甲某拿出15万元给乙某,让乙某负责办理加层手续。乙某到城建规划管理部门办妥
随机试题
简述用户家中水质发生白浊的原因。
TheRedCrossis【B1】______organizationwhichcaresforpeoplewhoarein【B2】______ofhelp.AmaninaParishospitalwhonee
Planesmayaccountforonly2percentoftheworld’scarbonemissions,butitisafiguredestinedtorise.Theaviationindust
胃肠减压的目的不包括
内踝高点直上3寸,胫骨内侧面后缘是
尽管采用完全复制法,ETF的收益率与所跟踪指数的收益率往往还会存在跟踪误差。()
建立社会信用体系的支柱是()。
截至2011年末,T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474.5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498.30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458.70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97.80万人.失业保险参保职512258.75万人,工伤保险参保
SomepeoplewouldsaythattheEnglishman’shomeisnolongerhiscastle,andthatithasbecomehisworkshop.Thisispartlybe
A、TherearenotenoughseatsinthecarB、Therearcalreadyenoughpeopletoseeheroff.C、Thegirl’sfamilydoesn’tallowhi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