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山木与美国人杰克按我国法律规定,各出资50万美元在北京成立一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各方以该出资对公司债务负责,则下列有关该公司的成立与责任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2022-01-27  29

问题 日本人山木与美国人杰克按我国法律规定,各出资50万美元在北京成立一公司,公司章程规定各方以该出资对公司债务负责,则下列有关该公司的成立与责任性质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该公司因出资人均为外商,故不需经主管部门批准即可成立
B、该公司需经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批准才能成立
C、该公司由出资人直接向公司登记主管部门申请登记即可成立
D、该公司因系个人投资设立,故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答案B

解析 本题可依据法条直接作答。解题依据是《外资企业法》第6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90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故B选项正确,A、C选项错误。依据《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18条的规定,外资企业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经批准也可以为其他责任形式。该外资企业的出资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并不是必然的责任形式,有限责任形式才是外资企业的主要责任形式,故D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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