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2014-07-18  30

问题 关于中国古代诉讼、审判制度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西周时期“听讼”为审理民事案件,“断狱”为审理刑事案件
B、唐代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
C、明代的大审是一种会审制度,每三年举行一次
D、清末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

答案A,B,D

解析  西周时期,民事案件称为“讼”,刑事案件称为“狱”,审理民事案件称为“听讼”,审理刑事案件叫做“断狱”。故A正确。B项考查知识点比较偏。唐代地方司法机关仍由行政长官兼理。州县长官在进行司法审判时,均设佐史协助处理。州一级设法曹参军或司法参军,县一级设司法佐、史等。县以下乡官、里正对犯罪案件具有纠举责任,对轻微犯罪与民事案件具有调解处理的权力,结果须呈报上级。故B正确。大审是明朝一种会审制度,始于成化17年,由司礼监会同三法司在大理寺共审囚徒,每五年举行一次。故C错误。清末司法机关的变化主要有:改刑部为法部,掌管全国司法行政事务;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全国最高审判机关;实行审检合署。故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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