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公司设立之初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公司与M公司就可否查阅相关文件发生争议后,董事长王某的答复是否有理?如果A公司就其知情权提起诉讼,原、被告应分别是谁?

admin2013-06-09  10

问题 M公司设立之初的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是否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A公司与M公司就可否查阅相关文件发生争议后,董事长王某的答复是否有理?如果A公司就其知情权提起诉讼,原、被告应分别是谁?

选项

答案A公司与M公司就可否查阅相关文件发生争议后,董事长王某的答复并无道理。虽然A公司并未实际出资,但其名称已经记载于股东名册等相应的公司文件中,因此,A公司是公司的股东,享有包括知情权在内的股东权利。 A公司可以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应是A公司,被告应是M公司。

解析 《公司法》第98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可见,股东享有知情权。
   《公司法》第94条第1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可见,在股东没有向公司实际出资的情况下,应该要求其补缴并且承担相应的责任,而不是否定其股东资格。
   根据以上的分析,董事长王某的答复并没有法律上的依据,A公司作为发起人,虽未出资,但其作为M公司的股东仍享有知情权。
   另外,虽然不得查阅公司相关文件的决定是由董事会做出,并由董事长王某答复的,但他们的行为是代表公司的行为,故A公司提起知情权受侵害之诉时,应该以M公司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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