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

admin2013-12-28  32

问题 甲系某国有公司经理。生意人乙见甲掌管巨额资金,就以小恩小惠拉拢甲。后乙以做生意需要资金为由,劝诱甲出借公款,并与甲共同策划了挪用的方式,还送给甲好处费5万元。甲未经公司董事会决定就将100万元资金借给乙。乙得到巨款以后,告知银行职员丙该款的真实来源,丙为乙提供资金账户,乙随时提款用于贩卖毒品。在甲的催促下,一年后,乙归还30万元,后来就拒绝和甲见面。甲见追回剩余70万元无望,就携带乙归还的30万元潜逃。甲半年内将30万元挥霍一空,走投无路后向司法机关投案,并交代了借公款给乙、接受乙贿赂和携款潜逃的事实,并
关于乙的犯罪行为,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乙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
B、乙与甲不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
C、乙归还30万元公款的行为导致甲犯贪污罪,故乙成立贪污罪的帮助犯
D、对乙的行为应以挪用公款罪、行贿罪、贩卖毒品罪实行并罚

答案A,D

解析 乙的行为实际上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教唆犯,进而实施非法活动,因此选项 A正确。基于上述共同犯罪共同说的原理,甲乙在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的范围内具有重合的部分,构成共同 犯罪,故选项 B 错误。乙归还 30 万元的行为属于正当行为,不可能成立犯罪行为,选项 C 的表述明显错 误。
    乙的行为属于挪用公款的教唆犯,因此构成挪用公款罪;乙向甲行贿的行为构成行贿罪;乙进行贩卖 毒品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规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对乙的上述三种行为 应当进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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