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中低端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2015年1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进口小汽车一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增值税税额187万元。 (2)购进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0.3万

admin2019-07-08  8

问题 (2016年)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中低端汽车销售和维修业务,2015年1月有关经济业务如下:
(1)进口小汽车一批,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增值税税额187万元。
(2)购进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00.3万元。
(3)为购进上述维修用原材料及零配件支付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1万元。
(4)销售进口小汽车,取得含税销售额8775万元。
(5)销售小汽车内部装饰品,取得含税销售额187.2万元。
(6)销售小汽车零配件,取得含税销售额17.55万元。
(7)对外提供汽车维修服务,取得含税销售额210.6万元。
已知: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为17%,提供修理修配劳务增值税税率为17%,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缴款书均通过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甲公司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下列计算列式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提供汽车维修服务的销项税额=210.6÷(1+17%)×17%=30.6(万元)
B、销售小汽车内部装饰品的销项税额=187.2÷(1+17%)×17%=27.2(万元)
C、销售小汽车零配件的销项税额=17.55÷(1+17%)×17%=2.55(万元)
D、销售进口小汽车的销项税额=8775÷(1+17%)×17%=1275(万元)

答案A,B,C,D

解析 题目中明确说明销售进口小汽车、小汽车内部装饰品、小汽车零配件、提供汽车维修服务取得的都是含税收入,应当作价税分离处理;适用的税率都是17%,所以选项ABCD全部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yUo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