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生产性企业2004年1月申报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全年主营业务收入6500000元,其他业务收入320000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98000元,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6460元,2004年4月,主管税务机关对该企业所得税进行检查,查出部分经济业务及账务处

admin2013-01-11  45

问题 某生产性企业2004年1月申报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全年主营业务收入6500000元,其他业务收入320000元,全年实现会计利润98000元,并缴纳企业所得税26460元,2004年4月,主管税务机关对该企业所得税进行检查,查出部分经济业务及账务处理情况如下:
(1)全年“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账户实际列支业务招待费44100元。
(2)清理无法偿还的应付款项收入5600元,账务处理为:
  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福利费
(3)从联营企业分得税后利润85000元,经查,联营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4%。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85000
     贷:盈余公积  85000
(4)通过民政部门向受灾地区捐赠2000元,直接捐赠敬老院10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营业外支出    12000
     贷:银行存款  12000
(5)12月份多转产品销售成本50000元。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该企业应补缴企业所得税额为(  )元。

选项 A、40893.79
B、35013.79
C、38478
D、67353.79

答案A

解析 纳税检查调整后的纳税所得额为:98000+(44100-34100)+5600+10000+50000=173600元。纳税检查调整后的应纳税额为:173600×33%+10065.79=67353.79元。应补缴税款:67353.79-26460=40893.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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