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日,甲公司赊销给乙公司一批商品,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为1700元,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2/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因素。2014年9月16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款项,则甲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是(

admin2016-05-14  26

问题 2014年9月1日,甲公司赊销给乙公司一批商品,售价为10000元,增值税为1700元,约定的现金折扣条件为:3/10、2/20、N/30,假定计算现金折扣不考虑增值税因素。2014年9月16日,甲公司收到乙公司支付的款项,则甲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是(     )元。

选项 A、11466
B、11400
C、11500
D、11700

答案C

解析 甲公司实际收到的金额=10000+1700—10000×2%=1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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