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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
以下关于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或既遂的说法正确的是( )。
以下关于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或既遂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21-03-22
19
问题
以下关于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或既遂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甲诈骗何某,被其识破。但他见甲实在可怜,仍给了甲3000元钱。甲的诈骗罪既遂
B、乙蓄谋杀害张某。一天,乙见张某熬药就偷偷在药中投毒,但张某是在熬药给猪治病,结果猪吃药后中毒而死,张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C、丙在枪里装了5颗子弹,躲在树丛中向仇人刘某射击,连开了两枪未击中目标。刘某因害怕而求饶,丙见其实在可怜,就不再开枪,迅速离去。丙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
D、丁在赵某的房间正举刀准备杀赵某,忽然听到有人敲门,丁以为事情败露,急忙弃刀跳窗逃走。实际上,根本没人来,而是大风猛烈拍打赵某家大门弄出的声响。丁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
答案
D
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本题考查犯罪预备、未遂、中止和既遂的认定和区分。
(1)犯罪预备的特征有四个:①主观上为了犯罪。②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准备工具与制造条件,以利于犯罪实行行为的实施。③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这是指没有完成预备行为或预备行为虽已完成,但由于某种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④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最需要强调的是犯罪预备只能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
(2)要注意犯罪未遂中“意志以外的原因”的含义。所谓“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足以阻止犯罪意志的原因”。“意志以外的原因”包括三类:①犯罪人本人以外的原因;②行为人自身方面对完成犯罪有不利影响的因素;③行为人主观上的错误认识。
(3)要注意犯罪中止的时间性和自动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在犯罪行为开始实施之后,犯罪既遂之前。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意图。
A项中甲虽然得到了钱财,但其已经被何某识破,犯罪已经归于未遂。因此不能成立既遂。犯罪中止是行为人主动而为,不是被动而为。B项中乙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因为对于乙来说,他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C项中丙的枪里还剩余有三颗子弹,他仍然可以继续实施犯罪,将刘某杀死,其没有继续实施犯罪是因为他看到刘某实在可怜,是自动放弃犯罪,属于犯罪中止。D项中丁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其放弃犯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属于犯罪未遂。D项正确。故本题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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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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