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的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2015年6月3日,恒利发展与维义高科、甲公司
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的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2015年6月3日,恒利发展与维义高科、甲公司
admin
2022-12-06
42
问题
恒利发展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的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为10亿元,主营业务为医疗器械的研发与生产。维义高科是从事互联网医疗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持有维义高科90%和10%的股权。为谋求业务转型,2015年6月3日,恒利发展与维义高科、甲公司、乙公司签署了四方重组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包括:
(1)恒利发展以主业资产及负债(资产净额经评估为9亿元),置换甲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2)恒利发展以1亿元现金购买乙公司持有的维义高科的全部股权。恒利发展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显示期末净资产额为17亿元。
恒利发展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式筹集1亿元收购资金,并拟订了发行方案,部分内容如下:(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亿元,期限5年;(2)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00名的专业投资者。董事会讨论后,对上述方案中不符合证券法律制度规定的内容进行了修改。
恒利发展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对资产重组和公司债券发行事项分别进行了表决,出席该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4.5亿股有表决权的股票,关于资产重组的议案获得3.1亿股赞成票,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获得2.3亿股赞成票,该次股东大会宣布两项议案均获得通过。在上述两项方案的表决中,持股比例为0.1%的股东孙某均投了反对票。根据前述表决结果,孙某认为,两项议案的赞成票数均未达到法定比例,不能形成有效的股东大会决议。孙某还对恒利发展通过置换方式出让主业资产持反对意见,遂要求公司回购其持有的恒利发展全部股份,被公司拒绝。随后,孙某书面请求监事会对公司全体董事提起诉讼,称公司全体董事在资产重组交易中低估了公司主业资产的价值,未尽到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亦被拒绝,孙某遂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股东代表诉讼,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资产重组决议,是否符合法定表决权比例?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符合法定比例。根据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在本题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持有表决权4.5亿股,资产重组的议案获得赞成票3.1亿股,占69%。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lGi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基金销售机构人员管理和培训,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基金管理公司和一般公司法人的不同之处在于:基金管理公司所管理的基金财产是基于()形成的,通常可以管理运作几十倍于自身注册资本的基金资产。
发生以下()重大事项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
注册公开募集基金,由拟任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提交的文件不包括()。
关于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申请封闭式基金份额上市交易,应当经由基金管理人向()提出申请,()依法审核同意的,双方应当签订上市协议。
()不属于货币市场基金收益公告的内容。
当媒体报道或市场流传的消息可能对基金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或引起较大波动时,()应在知悉后立即对该消息进行公开澄清。
()被公认为美国开放式公司型共同基金的鼻祖。
董事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参与决议的()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
随机试题
肾病复发与频复发
Thereisasayingthatmoneycan’tbringyouhappiness—likemoneyandhappinesscouldnotgohandinhand.Thelongerversiono
温病后期,夜热早凉,热退无汗,舌红少苔,脉象细数者,治宜选用
女性,21岁,主诉:双侧后牙咀嚼无力。检查:双侧上下第一磨牙松动Ⅱ度,上切牙松动Ⅰ度。若初步印象为青少年牙周炎,最关键的一项辅助检查是
A、慢性规律性的上腹痛B、无规律性的上腹痛C、右上腹绞痛D、左上腹剧痛E、皮肤粘膜出血胰腺癌.常伴有
某民营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的商品住宅项目,总建面积36万m2。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总承包招标,共向A、B、C、D4家企业发出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为150万元人民币;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订立合同
依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合理引导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不包括()。
委托代表人不包括( )。
关于SET协议和SSL协议,以下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NooneintheclassbutTomandI______thatthemonitorisgoingtoresig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