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03年考试真题)甲公司2000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本年利润总额为39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3%。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

admin2012-06-24  27

问题 3.(2003年考试真题)甲公司2000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
    (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100万元,本年利润总额为390万元,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33%。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万元,实际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2)按税后利润的10%和5%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10万元。
    (4)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40万元。
    要求:
    (1)计算甲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
    (2)编制甲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的会计分录。
    (3)编制甲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
    (4)编制甲公司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
    (5)计算年末未分配利润。
    (除“所得税”和“应付股利”科目外,其他科目均需要写出二级明细科目。答案中的金额单位用万元表示)

选项

答案(1)甲公司的所得税=(390+10)×33%=132(万元) 借:所得税 132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32 借:本年利润 132 贷:所得税 132 借:本年利润 258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58 (2)甲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5.8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公益金 12.9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25.8 盈余公积——法定公益金 12.9 (3)甲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10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10 (4)甲公司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40 贷:应付股利 40 (5)年末未分配利润=100+258—25.8—12.9—10—40=269.3(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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