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于2012年3月1日向赵某借款2万元并约定3个月后偿还。2013年1月5日,赵某因清偿对李某的债务,遂将该笔债权转移给李某并通知了张某。但由于李某此时正在国外访学直至2014年5月1日才回国。5月8日,李某找到张某要其还钱,张某则以自己对赵某还有1万元

admin2017-10-30  27

问题 张某于2012年3月1日向赵某借款2万元并约定3个月后偿还。2013年1月5日,赵某因清偿对李某的债务,遂将该笔债权转移给李某并通知了张某。但由于李某此时正在国外访学直至2014年5月1日才回国。5月8日,李某找到张某要其还钱,张某则以自己对赵某还有1万元债权为由拒绝。关于本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张某无需对李某清偿。因为该笔债权已过2年诉讼时效
B、李某一直在国外,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止
C、张某仅需偿还丙两千元
D、张某应当偿还丙一万元

答案C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在债权让与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对让与人存在到期债权的,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C选项正确,D选项错误。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的规定,债权让与的,自让与时诉讼时效中断,选项AB错误。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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