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李某与张某出资购买了两辆东风牌汽车从事长途贩运,其中,李某出资10万元,张某出资6万元,双方约定:盈亏按照出资比例分担。两年中,双方赢利均按约定比例作了分配。1998年,李某乘张某外出之机,将一辆车以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手

admin2017-08-18  26

问题 1995年,李某与张某出资购买了两辆东风牌汽车从事长途贩运,其中,李某出资10万元,张某出资6万元,双方约定:盈亏按照出资比例分担。两年中,双方赢利均按约定比例作了分配。1998年,李某乘张某外出之机,将一辆车以9万元的价格出售给王某,双方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张某回来后,不同意卖车,要求李某追回该车,李某则认为,自己当初出资10万元,可以买一辆多汽车,因而认为自己有权出售汽车,张某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李某和王某的买卖行为无效。
问题:
李某出卖汽车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选项

答案无效,当买方作为善意第三人的时候,基于善意取得,可以获得所有权,但不是基于出卖行为,出卖行为因为主体不合适,因为协议中并没有赋予李某处分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fGUFFFM
0

随机试题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