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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某在某繁华大街实施抢劫行为时,某法院法官张某和某工商局局长刘某都恰好路过。目睹了于某抢劫的全过程。于某被抓获后,案件被起诉到张某所在的法院。院长考虑到张某目击了案发过程,对案件比较熟悉,就让其参与本案的审理;在庭审中,刘某因是被害人的朋友,被害人委托其担
于某在某繁华大街实施抢劫行为时,某法院法官张某和某工商局局长刘某都恰好路过。目睹了于某抢劫的全过程。于某被抓获后,案件被起诉到张某所在的法院。院长考虑到张某目击了案发过程,对案件比较熟悉,就让其参与本案的审理;在庭审中,刘某因是被害人的朋友,被害人委托其担
admin
2012-08-12
26
问题
于某在某繁华大街实施抢劫行为时,某法院法官张某和某工商局局长刘某都恰好路过。目睹了于某抢劫的全过程。于某被抓获后,案件被起诉到张某所在的法院。院长考虑到张某目击了案发过程,对案件比较熟悉,就让其参与本案的审理;在庭审中,刘某因是被害人的朋友,被害人委托其担任诉讼代理人。则下列说法中哪些是正确的?
选项
A、张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B、刘某是本案的诉讼参与人
C、刘某不能担任诉讼代理人
D、刘某可以担任诉讼代理人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规定:“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又据证人的优先性原则,故ABC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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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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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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