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和举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和举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dmin
2018-06-22
32
问题
根据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行政诉讼证据和举证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选项
A、被告认为原告的起诉超过期限的,应由被告就此举证
B、人民法院保全证据时,必须要求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到场
C、被告因不可抗力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依法申请延期提供证据
D、被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其提供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
E、原告确有证据证明被告持有的证据对原告有利,被告无正当事由拒不提供的。可以推定原告的主张成立
答案
A,C,E
解析
(1)选项A: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法定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但被告认为原告起诉超过起诉期限的除外(此时由被告举证);
(2)选项B:人民法院保全证据时,“可以”(而非应当)要求当事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到场;
(3)选项C: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证据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
(4)选项D: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审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Rd32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题库税务师职业资格分类
0
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税务师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的追诉期限从()起计算。
无效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是()。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哪一项是正确的。()。
改变合伙企业名称,应得到()合伙人同意。
当事人双方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
甲不慎掉入闹市街口的一个正在施工的井里受伤。一年零五个月后到法院起诉,要求施工者赔偿其损失。对此案,()。
某市望江区公安局接到报案,称有人在望江区实验小学教学大楼内投放了爆炸性危险物。经调查认定,该爆炸物系李某(该市海都区人,无固定职业)所投放的虚假爆炸物。望江区公安局认为,李某的行为虽未导致爆炸,但已经扰乱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遂对李某依法作出行政
根据我国《合同法》,李某委托乙公司销售设备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 )对乙公司以30万元价格将该批设备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下述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
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是()。
随机试题
滚动轴承定向装配前,要测出轴承及相配零件配合表面的()和方向。
历史唯物主义对于研究西方政治制度的指导意义。
帕金森病的主要发病原因是()
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责令其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某人以市场价格105元购得面值为100的债券1万份,持有到一定时刻卖出,价格为108.5元,期间获得利息收益3.2元/份。则该人的持有期收益率为()。
萨拉托加大捷
InAmericaandCanada,peoplealsohaveanautumnfestival.ItislikeourMid-autumnDay.ItisThanksgivingDay.Itisonthe
Thefarmerwentouttowork.Thesonknewthathisfatherhadputonthewrongshoes.
Theheadis【11】tobethemostimportantpartofthehumanbody.Soa【12】isoftencomparedtoahead.ThuswehaveHeadofSt
ScareTacticsFromcrowdedstreetstoopenflames,Halloweenhazardsabound.Hereareessentialtipsforpreventingtrick-o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