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故意杀人一案,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张某提供辩护。庭审中,张某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4-11-25  30

问题 某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张某故意杀人一案,法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张某提供辩护。庭审中,张某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法院应当审查张某拒绝辩护的原因,理由正当的,法院可以准许
B、张某拒绝后只能另行委托辩护人
C、重新开庭后,张某再次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
D、重新开庭后,张某的辩护人拒绝为张某辩护的,可以准许

答案C

解析 根据《刑诉解释》第42条的规定,可知,张某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同时根据《刑诉解释》第45条第2款的规定,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被告人拒绝指派的律师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查明原因。理由正当的,应当准许,但被告人须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书面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故AB项错误。《刑诉解释》第254条第3、4款规定,重新开庭后,被告人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可以准许,但被告人不得再次另行委托辩护人或者要求另行指派律师,由其自行辩护。被告人属于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重新开庭后再次当庭拒绝辩护人辩护的,不予准许,故C项正确。《刑诉解释》第255条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拒绝为被告人辩护的,应当准许;是否继续庭审,参照适用前条的规定。对于辩护人拒绝辩护的,法.院应当准许,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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