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admin2009-03-15  22

问题 下列哪些情形构成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选项 A、 高某为使自己持有的期货价格上涨,编造并传播虚假期货交易信息
B、李某与高某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进行联合买卖某种证券,致使该证券价格大幅上升
C、汤某与唐某相互串通以事先约定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期货交易,使该期货价格大幅下跌
D、某公司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但未影响证券交易价格及证券交易量

答案2,4

解析 根据《刑法》第182条的规定,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1)单独或者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或者持仓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2)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3)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者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者证券、期货交易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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